亞太金指獎評審作業

評審作業
1. 評審委員
由主辦單位亞太新聞網邀請各協辦單位企業管理、營運規劃、行銷推廣等相關領域之產、官、學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2. 評審方式
(1).資格審查
一.由執行單位就報名表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相關資料均已備齊且企業經營理念符合精神 為審查通過。
二.報名資料如有欠缺或不符規定者,執行單位將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不受理報名。 (2).初審:
評審小組就通過資格審查之企業個人,依「經營管理」、「企業理念」、「行銷推廣」、 「專業能力」及「發展效益」等五項評選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初審會議甄選符合資格者 進入決審。
(3).決審:
一. 書面審查
評審小組就通過初審之企業,依據「經營管理」、「企業理念」、「行銷推廣」、「專業能 力 」及「發展效益 」等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予以評分,書面審查分數占決審總成績之40%。
二. 現地評審(僅限企業)
評審小組就通過初審之企業辦理現地評審,並由參選企業進行簡報說明與導覽,評審小組依據 「企業經營與永續發展」、「企業傳承與創新動能」及「企業推動地方特色產業創新發展」 等評選項目予以評分,現地評審分數占決審總成績之60%。
3. 決審會議
一. 新創企業
評審小組於現地評審結束後召開決審會議,依決審書面審查分數及現地評審加權計分,選出金指 獎得獎企業。決審書面審查分數占總成績之40%現地評審分數占總成績之60%,總分70分以上 者視同審核通過。
二. 百業菁英
由亞太金指獎評委會指派委員面訪,經委員認定審核專業知識、領域技能、未來展望合格者視同 審核通過。
評選結果公布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另將公布於亞太亞太金指獎官網,並舉行公開頒獎儀式。
其它注意事項
本活動無論獲選與否,參選者必須尊重主辦單位之甄選辦法。
曾獲獎之單位均可再提出申請報名(限期二屆)
參選企業報名所附資料,標示不實或侵犯他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情事,應自負所有法律責任,與本活動相關辦理單位無關。
若得獎單位當年度發生重大爭議事件或遭主管機關裁罰確定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並收回證書或獎座。
通過評選之企業,得將得獎證書懸掛於店家或於網站中標示,並應標示得獎年度。
通過評選之企業或個人應配合主辦單位相關文宣編制及金指獎相關推廣活動。
本活動報名繳交之檔案及資料均不退件,由執行單位統一銷毀,請自行留底備份。
報名作業除書面報名也可線上報名,若有網路操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
凡參加本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慣例辦理之。